【匯通商務新知】注意! 房屋稅繳納期限即將到期!
新北市訊】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,今(114)年房屋稅繳納期間末日為6月2日(星期一),尚未繳稅之納稅人請記得如期繳納。逾期繳納者,每逾3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%滯納金,最高加徵至10%;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,除加徵10%滯納金外,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。
該處貼心提醒,至便利商店或以自動櫃員機、晶片金融卡、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、信用卡、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者,僅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,即至114年6月5日止,惟114年6月3日至6月5日繳納者,雖不加徵滯納金,仍屬逾期繳納案件。
消息取自國稅局官網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announcement/news/PvoboD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