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匯通商務新知】房屋空置,房屋稅如何課徵?-匯通商務中心-共享辦公室租用,信義區共享辦公室租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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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匯通商務新知】房屋空置,房屋稅如何課徵?

基隆市稅務局舉例說明,如房屋為空置,但其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為「店鋪」等非住家用,按2%的「非住家非營業用」稅率課徵房屋稅(自114年7月起2.5%);若其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為「住宅」,按2.6%~4.8%的「非自住住家用」稅率課徵房屋稅。嗣後房屋如有變更作自住使用者,納稅人應主動向稅務局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,改按1.2%的自住用稅率課徵。

消息取自國稅局官網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announcement/news/p2z7N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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