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匯通商務新知】營業人1年內若被查獲漏開或短開統一發票達3次,除了處以罰鍰處分外-匯通商務中心-共享辦公室租用,信義區共享辦公室租用
文章分類Article

【匯通商務新知】營業人1年內若被查獲漏開或短開統一發票達3次,除了處以罰鍰處分外
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營業人1年內若被查獲漏開或短開統一發票達3次,除了處以罰鍰處分外,並處以停止營業之處分。

該局說明,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及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辦理營業人停止營業處分作業要點規定,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,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者,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,並按該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;1年內(自首次查獲之日起,至次年當日之前1日止)經查獲達3次者,並停止其營業。

 

詳細資訊請至國稅局官網

TOP